中国政府网转发了人社部发布的《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
在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会议确定,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消防员、安检员等7个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
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会议明确,已发放的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按照这项规定,之前已经拿到的健康管理师资格证书是继续有效的。
人社部回应:不是取消职业
关于这一点,在今年1月2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在吹风会上明确表示:
“可以明确地告诉大家,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发证的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主要是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真正发挥用人主体的作用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政府主要做好开发职业标准,对评价主体进行监管服务等工作。”
“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
他表示,具体的评价组织实施主体,改为由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来进行,由他们来发证,政府不再发证了。
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不是取消相应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发证主体由政府变为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实行“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
“取消”是“放管服”大趋势,降低就业创业门槛。
水平评价类也都将分布取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指出,职业资格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是过多过滥和影响了就业创业。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这是国家推行“放管服”的必然,也是简政放权的要求,建立更加符合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
取消其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将其真正融入市场化,国家充分放权给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托他们的力量,把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做好,政府做好标准开发和监管服务工作。